学校校规

    为进一步加强德育教育,严格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建设“诚、实、俭、美”的优良校风,特制定以下校规。望全体学生遵照执行,全校教职员工切实加强教育和监督。

 

      

一.学生应尊敬师长,见到老师主动打招呼;学生互相尊重,团结相处,言行文明,真诚相待,不得有欺诈凌弱、打架斗殴等行为发生。

有恃强欺弱、侮辱、殴打或欺诈行为者,视情节轻重处严重警告以上直至退学处分。

二.坚持正义,拒绝邪恶,知错能改,不说假话、谎话,不文过饰非。

犯有错误,不能如实认错改正或编造谎言,情节恶劣者予记过处分;交友不良或男女生交往不轨、行为出格、在校内外产生不良影响者,处留校察看或退学处分。

三.认真学习,专心听讲,静心自修;不得将随身听、游戏机、手机等电子产品带入学校;不得有干扰教学正常秩序的行为发生。

违反课堂教学纪律,影响上课和自修秩序,经多次教育不改者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处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四.刻苦钻研,踏实求学,不懂就问;不得抄袭作业,考试时严禁舞弊。

违反考试纪律有舞弊行为者,除当场考试不予计分外,视情节轻重处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五.提倡勤俭,反对奢侈、浪费;学生应穿校服,不染发,不戴首饰,不喝酒,不抽烟,不携带零食进校,饭菜购买要适量,不浪费,不在教学区域用餐,不买外卖。

有喝酒、抽烟者,处警告处分。携带餐饭、零食在教室、宿舍食用并乱抛残物经教育不改者,处以警告以上处分。

六.养成勤劳、卫生、爱护公物等文明习惯;学生个人生活应自主料理,按照卫生值日制度,保持教室、宿舍和包干区的整洁。

不执行卫生值日制度,影响室容和环境卫生,教育不改者,处警告处分;损坏或窃取公物和他人财物者,除赔偿外,处严重警告或记过以上处分。

七.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准时到校,学习期间不得无故离校;不准进入营业性网吧、舞厅和游戏机房;准时就寝,不得误时入宿,不得擅入他室,熄灯铃后应安静入睡。

未经班主任同意擅自离校者,处警告以上处分;就寝后玩手机或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或擅离本舍乱串他室者处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经多次教育不改者处记过以上处分并会同家长另议处置办法。

八.学生应参加有益的文体活动,正常进行早锻炼、课外活动,活动时应注意安全,防止伤害事故‘’课间休息不得追逐嬉闹、喧哗滋事,上下楼梯靠右走。

课外活动,课间休息喧哗滋事或有伤害他人行为者视情节轻重处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有伤害行为者要付医疗费用。

 

2019年12月11日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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