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条例

    为建设安全文明温馨和谐的校园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生活学习习惯,切实加强宿舍管理,对宿舍管理特提出如下要求:

1.学生在校寄宿,必须经学校批准,并按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得随意调动和擅自进出其他宿舍

2.学生入舍时,除携带生活用品外,不准携带贵重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危险物品,不得将黄色书刊等不健康物品带进宿舍。不得乱抛瓜果皮壳纸屑等杂物。不准向晾台和窗外丢垃圾或泼水

3.提高警惕,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宿舍内不准留住外人,也不准带走读生入舍玩闹。

4.不得将食堂饭菜带至宿舍、宿舍内不得玩球、打扑克不准私接电源。严禁使用各种电器(充电器、手机、通讯MP4等娱乐工具),宿舍内严禁明火

5. 熄灯前,室长应负责检查人数,如有缺席要及时向管理老师汇报。(杜绝私自外出、夜不归宿)

6.学生在宿舍区域保持安静切勿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7.严格按照学校作息时间及时进出宿舍。晚自修一结束迅速进宿舍,不得在教室和校园内逗留。处理好个人内务,准时熄灯就寝不得延时或走动讲话早上准时起身按要求整理内务,按要求置放物品,值日生按要求做好卫生工作。

8.要爱护公共财物,室内空调门窗、玻璃、电灯、床架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如无人承认,全宿舍集体赔偿。

9. 在上课及课间、午自修、晚自修期间学生不得进入宿舍。学生生病及时通知家长、特殊情况进宿舍需凭通知单并告知宿管进行登记。

10. 如有违规者,处以警告以上处分,严重违纪屡教不改者,取消寄宿资格直至勒令退学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望各班加强宣传教育以使全体学生做到令行禁止、自觉规范自我行为,养成良好习惯!

2019年12月11日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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